在创作《僵尸之地》之前,略特·里斯和保罗· 韦尼克从没有过制作类似的电影作品的经历,所以他们完全是在凭借着一腔热情,从一无所有积累到最后,成就了一部真真正正的恐怖喜剧,里斯说:“貌似我要比韦尼克好上那么一点点,因为我在制作影片的过程中,越来越沉迷于其中无法自拔,虽然有点‘半路出家’的意思,好在还不算太迟。事实上,我曾一度认为,自己对僵尸电影不感兴趣,因为个人认为,活死人的行动力实在是太过缓慢了,根本就吓不到我,虽然我一直都觉得僵尸挺酷的,但是从来没把他们当成是真正的威胁 --直到我看完了那部《惊变28天》(28 Days Later),可以说丹尼·鲍尔(Danny Boyle)是在对这种类型片进行重新改革,从那以后,我意识到,原来僵尸也是可以变得很有‘活力’的。然后我又看到了《活死人黎明》(Dawn of the Dead)……真的,对于我来说,有了这两部影片就足够了,让我死心塌地的爱上了僵尸电影,而且我还意识到,原来活死人并不若我想象得那般行动缓慢。对于我来说,无论是什么样追在身后的恐怖之源,都必须得拥有着敏捷的速度,本来这只是个人的爱好而已,却在这一刻被彻底地颠覆了。”
也许在某些人看来,将僵尸电影拍成一部华丽丽的喜剧,本身就是一种愚蠢的亵渎,因此对于这两个带有不可调和的意味的类型来说,如何进行完美的处理,就成了略特·里斯和保罗·韦尼克在创作剧本的过程中需要面对的最大挑战,韦尼克表示:“说起恐怖喜剧,很多人都会想起2004年的那部《僵尸肖恩》(Shaun of the Dead)……不过我们制作的这部影片要显得更加地根深蒂固一些,至少不会带给人一种荒谬可笑的虚假意味。我和里斯希望影片中的每一个时刻都能制造一种真实的感觉,那种情况就好像是,如果你剔除掉影片中的僵尸成分之后,所有的假设却依然成立。”里斯接着说:“《僵尸肖恩》确实非常地棒,但同时也显得过于荒诞了,将僵尸的脑袋砍掉的场景,是不会出现在我们的影片中的。”